虚拟货币 2017年,所有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犯罪?开设交易所是否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理财规划 阅读 60 2024-10-22 18:14:0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虚拟货币 2017年这个问题,所有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犯罪?开设交易所是否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所有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犯罪?开设交易所是否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2. 比特币是网络虚拟货币,国内要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为什么比特币会暴跌?
  3. 比特币、数字虚拟货币究竟创造了什么价值,疯狂背后是是什么?
  4. 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将被取缔、处置,炒币是彻底没戏了吗?

所有虚拟货币交易都是犯罪?开设交易所是否一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9月24日10部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二条,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些业务活动包括法币交易,币币交易、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币、为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业务,而这些业务活动基本涵盖了发币行为、交易行为、衍生品投资等等,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虚拟货币投资或者交易行为,都会被认定为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10部门通知的第四条,就会和第二条内容产生内容矛盾。新通知的第四条是对参与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其提到,任何主体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该规定的意义在于,警告相关投资风险,但是如果不违背公序良俗,即相关投资活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则有效。

但是有观点认为,如果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所有的币币交易、法币交易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这种非法性的前提下,所谓的投资行为,也应该包含在这种币币交易或者法币交易行为内,也属于一种非法金融活动,既然属于非法,那自然应该是无效行为,而不能观察其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因此,有观点就认为该两条规定存在内容上的矛盾之处。

笔者认为,这两条并不存在矛盾,以上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没有分清第二条和第四条内容针对的主体或者行为模式。

仔细阅读新通知原文和央行相关负责人的答记者问,第二条针对的是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所谓业务活动,是指个人或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工作或者商业行为。这种业务工作一般是以此为业的,有计划地、持续的、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与之对应的概念是偶发性的交易活动或者其他偶发性活动。而与之对于的普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的行为,则具有偶发性,业余的,非计划性,低频次的投资交易活动。类似于股票市场中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的区别。散户一般利用零散的时间和金钱进行个人投资活动,而私募、公募类的投资者,则是以此为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盈利性商业活动,散户不需要持有相关营业证照,而机构类的投资者一般需要相关的经营许可。

对于此问题,相比于2017年的七部门94公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对于非法金融活动的概念仅仅限于代币发行融资这一种活动,但是2021年92410部门新通知,则将非法金融活动的概念范围扩展到几乎所有与虚拟货币有关的发行、交易活动,未来可能还是进一步把去中心化金融的智能合约也纳入其中,比如相关借贷、质押、存储等等活动。

2.虚拟货币交易所的非法经营定性路径基本明确

期货合约业务是明确的入罪红线,触碰必刑

此前94规定中,所有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但相关刑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其相关罪名问题,只是在代币融资发行中,提到的涉嫌犯罪有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

而在最新的924新通知中,对于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涉嫌罪名的列举,增加了一个非常不同的罪名即非法经营期货业务。而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此处的“情节严重”,数额标准并不高,犯罪金额达到30万即可刑事立案。

而在924的新通知中,通知所列举的法律依据,相比94规定,也增加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这是因为,当前大量的虚拟货币交易所,不仅仅会提供币币交易等信息中介服务,也会提供数字货币投资的保证金投资合约投资业务,衍生还会有相关融资融券等金融业务,这些业务,一旦涉及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就可能被定性为开展未经批准的期货业务,一旦金额达到30万以上,就涉嫌非法经营罪。

3.非法经营罪的另一个路径:擅自开设金融类业务交易所

现实中,还有一类交易所,只提供otc交易服务,不提供其他任何合约或者其他区块链金融服务,是否就不会涉嫌非法经营罪了?

目前来看,答案并非如此乐观。

而本次新的通知中,依照的法律法规文件比较引人注意的还包括《国务院关于清

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其中,《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规定“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而一旦开设交易所提供了数字货币的交易服务,如果面向中国境内客户,那种服务就属于一种非法的金融服务活动,这类交易所就应该获得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一旦没有获得批准,就属于违法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属于违法国家规定,如果打到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该类开设交易所提供非法金融服务活动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逻辑基本形成。

当然,根据当前最高法对于非法经营罪的有关答复,要求对于没有明确司法解释要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案件逐层上报最高法定性。而从当前的政策环境和监管态势来看,最高法的答复如何,相信读者自己心理会有相关的衡量。

比特币是网络虚拟货币,国内要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为什么比特币会暴跌?

比特币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它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的发行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不像人民币发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特定机构发行,它是依据特定的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但是比特币与其他的虚拟货币也存在着不同,最大的差异是它的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不少比特币玩家就是被它的这种差异性吸引。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这个作用比较方便。

2017年比特币经历了很多大事。1月,中国加强了对比特币的监管;5月,比特币暴涨;8月,在比特币原有的主链上,比特币现金被创建;9月,央行宣布将ICO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暂停国内一切交易后来停止所有交易业务。这一消息公布后,比特币价格也随之下降。导致比特币价格下降的还有其他的原因。

比特币是一种独立的金融体系,它不依赖特定的机构发行或者某个单独的个体,但同时它又依赖所有参与者。比特币交易所无人监管是比特币后来走向下跌的潜在原因;同时资金的短缺也是造成比特币价格下降的重要原因,虽然前一段时间比特币市场比较火爆但后面一段时间许多大头纷纷退出,导致价格下降;中国政府对比特币的态度以及出台的政策对它的价格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从这点可以看出比特币本身价值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比特币、数字虚拟货币究竟创造了什么价值,疯狂背后是是什么?

银行记账方法存在巨大的不合理性

最常见的模型:贷款修路,收费还款(示意图如下)。

假设政府贷款1万亿建设高速公路,公众(修路企业和员工)合计获得1万亿收入。

建成后(收费还款),政府分20年连本带息付给银行,每年要收取约1000+亿过路费。10年时间,公众赚取的劳动收入全部被银行收回,但政府(公众代表)依然欠银行5000多亿贷款。公众要继续还款只能贷款还贷款。当然很多人说实际市场很复杂,但当你就揪住一点,你会发现这个账早晚会出现严重不平衡。即除了银行之外,所有市场参与单元(政府、企业、个人)都欠一屁股债。要让账目保持平衡唯有订单增速始终保持在5%(比银行贷款利息增速快)以上,但实际订单增速不可能永远保持5%以上的增速。

比特币等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记账思路。

公众打1万亿数字白条(编码),给政府纳税。政府直接以公众的白条支付高速公路建设款。按照这种方式,高速公路建成,并不会形成1万亿负债(本息合计要还2万亿),没有负债,自然就不需要收费还款。不需要收费还款,公众因为修路获得的劳动收入就不会被债务吞噬掉。同理,高铁、电力、石油、煤炭......都是这种逻辑。公众以白条直接授信政府,在以劳动赚回自己发行的白条,建成无需要收费还贷的基础设施。对政府和公众都是重大利好。而对银行而言则是被去掉(传统中介)。

数据,所有市场参与单元负债,我们到底欠谁钱?中央政府: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中央政府债务余额报12.8932万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06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3322亿元,专项债务61384亿元;政府债券147448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7258亿元[③]。中国制造/国企:财政部12月22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截止11月末,国有企业负债总额首次突破百万亿关口,达到100.08万亿元。而2016年全年的负债总额为870377.3亿元。地产商:中国前首富王健林负债4000+亿,并疯狂甩卖资产还债事件,已经清晰表明地产商光鲜资产背后是巨额负债。居民:然而截至2017年5月,央行公布的境内居民住户存款总额为62.6万亿。境内居民人民币贷款已经从2010年的8.8万亿飙升到现在的36.4万亿元。把境内居民的人民币存款减去住户的贷款后发现,中国人手里已经没有大量存款了,全国居民净存款仅剩26万亿!人均不足2万。

看似很合理的资产负债平衡表记账方式。当它把所有市场参与单元变成了债务人(穷鬼)。他的合理性真的还那么充分吗?实际美国这个问题更加严重(感兴趣自己查,美国人、美国政府理论上已经破产),因为美国市场经济存续时间比我们更长。一个把世界上具有最强创新能力,最强军事能力,最好教育体系,最佳民主体系的世界一哥搞成破产国家的记账方式,它的合理性还那么充分吗?

引发大家从仰视到平视,再到鄙视银行系统,就是比特币的价值所在。至于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被传统诋毁,被各国政府如过街老鼠般碾压,只能说传统思维还十分彪悍,就如同文艺复兴之中的宗教势力,吓得哥白尼快死了,才敢拿出《日心说》,委托朋友发表!如果你打算拍砖,请先回答上面的问题,都是债务人,到底我们欠谁钱?

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将被取缔、处置,炒币是彻底没戏了吗?

关于之前暴涨数万倍的数字货币,现在各种政策和消息不断。比特币从最高点13万跌倒了4万左右,山寨币数字币甚至有跌到99%的。但是象哥要说,交易不会终止,但是会有阶段性波动。在中国金融新闻网的消息出来,我第一时间的和币圈的资深人士做了沟通。越是在消息满天飞,人心惶惶的时候,越是要听听专业人士的想法和意见。我的朋友,数字交易所的CEO阿熊,他经历了数字货币起飞和发展,调整的全过程,目前的项目就是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和有关的智能投资顾问。综合他的思考和意见,综合如下:

1、自从9.4后,目前所有的交易所,都已经是是海外公司了,不存在国内的交易所这个概念。很多是在海外,但用户是国内用户。例如币安等交易所都出海了部分还拿了日本牌照。因为日本政策对数字货币交易比较宽松,政策相对明确。

2、消息中提到的处理境内外交易所,其实这是两个概念,对于境内的,是完全可以封杀的。但是对于境外的,相关部门能做的的就是封域名,但是很多都用客户端了,这种政策其实扣动很多,实在不行,有需求的用户还能翻墙去进行交易。但是现在很多交易所,也在回避风险,比如币安,就停止了大陆用户交易。主要是政策风险考虑。

3、目前最关键的资金问题,现在很多出入金都早已采用场外c2c模式,启用分布式去中心化了。就是化整为零,由原来集中到某一个地方交易,变成了普通用户之间的交易了。这个从理论上来说,根本无法管制。或者即使管制,也不能杜绝。

4、以上是从法律空档、技术角度,当然从长远来说数字币行业还是会利好的,这个是中国弯道超车的好机会,美国的核心是控制全球金融,控制了全球银行的swift,朝鲜就是被swift这个系统剔除出去。谁掌握了游戏规则,谁就能在未来有话语权。包括数字货币。

还记得巴菲特那句话吗:别人贪婪时我恐惧,别人恐惧是我贪婪。

你或者周围的朋友有买比特币或其他货币吗,收益如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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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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