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拆解废旧铅酸电池 废液直排下水道,张家界抓获14人涉案7000余万元

常见问题 阅读 87 2024-12-10 17:47:13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4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樊佩君)昨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破获了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的陈仕元污染环境案,查获收购的废旧铅酸电池130余吨,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

今年1月16日,慈利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有人在慈利县零阳镇某居民小区租赁的门面中非法私自拆解废旧铅酸电池。

经慈利县环保局查明:陈仕元(女,1973年3月出生,湖南省慈利县东岳观镇人)租赁民欣家园17号、18号门面,雇请工人对收购的废旧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将铅酸电池废液直接倒进卫生间下水道,流入澧水河。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蓄电池内的铅酸溶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经营活动。

3月14日,环保部门将该案移交慈利县公安局,慈利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专案组民警将此案线索逐级汇报到张家界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2018年3月19日,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2018年4月17日,张家界市公安局将该案提级办理,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

慈利县公安局接手该案件时,距发案已近2个月。听闻风声的犯罪嫌疑人陈仕元不知去向,她原有的手机号码、微信号也已注销,位于慈利县零阳镇民欣家园小区的门面已经被房主租给他人做了铝合金门窗店,原安装在租房内的排放铅酸溶液设备被破坏拆除,化粪池也已经做了酸碱中和技术处理,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难度。

专案组民警多次对案发现场下水道至澧水河排污沿线土壤进行土壤现场取样检测,最终确定陈仕元非法拆解废旧铅酸电池后排放的铅酸液最高超过国家标准10倍。对案发现场内厕所蹲坑周边土壤布点采样,发现土壤存在重金属铅超标,为陈仕元污染环境案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

3月26日,陈仕元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她接受讯问时遮遮掩掩,想一人独揽整个案件的法律责任,拒不交代其他同案人员。

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查明陈仕元通过中间人——也就是岳阳市汨罗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巢某江(男,1979年6月出生,湖南省汨罗市新市镇人)介绍,将拆解的废旧铅酸电池分别销往湖南、江西、湖北、安徽、广东等省市的再生资源公司或者无证非法冶炼厂,巢某江每吨提取50元至100元介绍费。截至案发,巢某江收到湖北、江西等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非法冶炼厂资金流水5000余万元,陈仕元收到巢某江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冶炼厂资金流水2000余万元。 4月24日,专案组将流窜至长沙县的犯罪嫌疑人巢某江抓获,随后又相继抓获其他同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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