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保险术语3赔偿和给付术语防灾防损基金

币圈知识 阅读 87 2025-03-01 13: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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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界定了商业保险业务常用的基础术语、保险产品术语、投保和承保术语、保险合同管理术语、赔偿和给付术语、市场和营销术语、保险中介术语、精算术语、再保险术语、保险组织与监管术语及定义。

保险术语(2) - 保险合同管理术语

保险术语(1) - 国家标准GB/T 36687—2018

6 赔偿和给付术语

6.1 保险事故术语

6.1.1 一般概念

6.1.1.1 保险事故 insured event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6.1.1.2 意外事件 accident

意外事故

在财产险中,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在人身险中,指外来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导致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6.1.1.3 出险 loss occurred

保险期限内保险事故的发生。

6.1.1.4 近因 proximate cause

造成损失最根本、可追溯并对损失的发生起主导作用或支配作用的原因。

注:不一定是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6.1.1.5 近因原则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保险人仅对保险事故为近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原则。

6.1.2 财产保险事故

6.1.2.1 物质损失 physical damage;material damage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财产在物理形态上的有形损失。

6.1.2.2 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但其受损程度未到达全部损失的物质损失。

6.1.2.3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全损

保险标的完全损毁或灭失,包括实际全身、推定全损与协议全损。

注:包括实际全损、推定全损与协议全损。

6.1.2.4 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absolute total loss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6.1.2.5 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technical total loss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其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

6.1.2.6 协议全损 compromised total loss;arranged total loss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未到达实际全损,也不符合推定全损时,但经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同意对保险标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6.1.2.7 部分全损 total loss of part

在海上保险中,作为保险标的的一批货物中可以分割的一件或者数件货物发生的全部损失。

6.1.2.8 车辆损失 own damage of vehicle

车损

因碰撞原因或非碰撞原因引起的车辆本身的损失。

6.1.2.9 船舶损失 hull damage

船损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员疏忽及碰撞等原因引起的船舶本身的损失。

6.1.2.10 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为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舶、货物及人员免受正在发生的共同危险之侵袭,即为共同的安全和利益而有意采取合理措施人为地对一部分船货做出的特殊牺牲,或是由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为保护各方的总体利益而支出的特殊费用。

6.1.2.11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船舶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所造成的除共同海损之外的损失。

6.1.2.12 标的估损额 estimated loss of insured property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对其所估计的损失额。

6.1.2.13 车损责任系数 liability coefficient of vehicle loss

车损责任比例

在车辆损失事件中各个责任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

6.1.3 人身保险事故

6.1.3.1 意外伤害 accidental injury

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

6.1.3.2 意外身故 accidental death

意外事故导致的被保险人的死亡。

6.1.3.3 意外残疾 accidental dismemberment

意外事件导致的被保险人的人体器官缺损或技能丧失。

6.1.3.4 意外烧伤 accidental burns

因遭受火、沸水、蒸汽、化学品等化学或物理物质的意外侵害导致的被保险人受伤。

6.1.3.5 自我伤害 self-inflicted injury

被保险人主动造成的、或被保险人明知或可预知风险可能发生而不进行规避导致自身肢体伤害或技能损伤的行为。

6.1.3.6 疾病 disease

在一定的致病因素作用下,人体各系统、器官、组织、细胞以及分子结构功能和代谢的病理变化,表现出相应的症状和体征,影响健康和劳动能力。

6.1.3.7 职业病 occupational disease

由于被保险人在受雇期间暴露于不良的或有危险的工作环境下而引发的疾病。

6.1.3.8 疾病身故 death caused by disease

疾病导致的被保险人的生命终止。

6.1.3.9 疾病全残 total disability caused by disease

疾病导致的被保险人的完全残疾。

6.1.3.10 暂时性伤残 temporary disability

由于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身体或精神受损,从而使其暂时失去工作或维持日常生活的能力的状况。

6.1.3.11 部分伤残 partial disability

由于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维持生命活动的器官功能部分衰竭或缺失,从而使部分器官永久失去生理功能。

6.1.3.12 暂时性部分伤残 temporary partial disability

由于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身体或精神受损,从而使其暂时失去部分工作能力,但预计可完全恢复的伤残。

6.1.3.13 后遗伤残 residual disability

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的暂时性伤残之后虽可以继续工作或生活,但无法完全恢复工作或日常生活能力的伤残。

6.1.3.14 全残 total disability

由于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完全地、必然地和永久地不能从事任何工作或维持日常生活的状况。

6.1.3.15 永久完全伤残 total and permanent disability

完全永久伤残

完全永久性伤残

由于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完全地、永久地丧失了工作能力。

注:包括生理上和心理上从事工作的能力。

6.1.4 农业保险事故

6.1.4.1 受灾面积 area covered by disasters

在统计期内,由于灾害导致作物产量收到不同程度影响的受灾作物受到投保范围内的种植面积。

6.1.4.2 成灾面积 area affected by disasters

在统计期内,由于灾害导致作物产量比常年显著减产的受灾作物,在投保范围内的种植面积。

6.1.4.3 绝产面积 area of total loss

在统计期内,由于灾害导致作物绝收的受灾作物,在投保范围内的种植面积。

6.1.4.4 死亡数量 number of deaths

在统计期内,由于疾病导致投保范围内的畜、禽和水生动物等直接死亡的数量。

6.1.4.5 扑杀数量 heads slaughtered according to government order

在统计期内,因防止疫病的蔓延,由政府组织扑杀投保范围内的畜、禽和水生动物等的数量。

6.2 赔付请求

6.2.1 报案 claim notification

出险通知 notice of loss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将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人的行为。

6.2.2 立案 claim registration

保险人受理索赔或给付请求并正式开始核赔的行为。

6.2.3 索赔 claim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收益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行为。

6。2.4 给付请求 benefit request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6.2.5 简易赔案 fast-track claims

快速理赔

保险人任务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轻微、预计赔付的保险金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索赔材料齐全且保险责任认定明确的理赔案件。

6.2.6 索赔材料 claim document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6.2.7 损失通知书 loss notice; loss advice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发出的报告有关保险标的损失情况的书面通知。

6.2.8 损失证明 proof of loss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供的有关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的证明。

6.2.9 索赔时效 limitation period;time bar period

自被保险人或收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的发生之日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具有索赔或给付请求权利的一段时间。

6.2.10 报案延迟 reporting delay

报案延误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实际报案时间迟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或合理的报案时间。

6.2.11 案件撤销 claim withdrawal

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收益人撤销其索赔请求的行为。

6.2.12 保险欺诈 insurance fraud

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

注: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

6.2.13 赔偿等待期 claim waiting period

根据保单约定,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案之后至提出索赔申请等行为之前须经过的最少时间。

注:在人身险中,对于伤残的情况,索赔等待期是至从被保险人出险之后,至确指最终伤残结果前的期间。

6.3 救助

6.3.1 救助 salvage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为了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施救行为。

6.3.2 施救 sue and labour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为了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而进行的抢救、保护和清理等行为。

6.3.3 施救费用 sue and labour costs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施救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6.3.4 救助担保人 salvage guarantor

在救助开始前、进行中或救助完成后,为被救助方提供担保以保证救助人在提供救助后能得到应有报酬的机构或个人。

6.3.5 海事担保 marine security

发生海事事故或海商、海事纠纷后,担保人为责任人或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6.3.6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social assistance funds for road traffic accidents

国家设立的用于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基金。

6.3.7 防灾防损 loss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保险人及其他保险相关人为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针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6.3.8 防灾费 expenses for loss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因防灾防损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6.3.9 抢救垫付金额 amount of advance payment for rescue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人在法律规定需垫付的情形下垫支的抢救费用金额。

6.4 核赔

6.4.1 核赔 claims assessment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或给付请求后,保险人对索赔材料进行认定、审核、调查,做出赔付或拒赔决定的过程。

6.4.2 定损 loss assessment

确定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过程。

6.4.3 理算 adjustment

在核赔过程中,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事故造成的损失做出确定保险责任、核算保险人最终应当承担赔偿金额的理赔流程。

6.4.4 理算人 loss adjuster

负责审阅索赔材料、确定保险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的机构或个人。

6.4.5 事故间隔期 occurrence period

在健康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时间跨度。

注:连续的两次保险事故之间的时间间隔小于事故间隔期,在核赔时该两次保险事故应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6.4.6 理赔调查 claim investigation

理赔查勘

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性质、经过、原因、损失程度和责任认定等方面进行的调查。

注:包括非现场调查和现场查勘。

6.4.7 实际价值 actual cash value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出险的保险标的的重置成本扣除折旧、磨损后残余的价值。

6.4.8 理算金额 settlement amount

对保险事故所引起的损失及相关费用进行理算的结果。

6.4.9 理赔 claim settlement process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或给付请求后,保险人搜集索赔材料并对材料进行认定、审核、调查,作出赔付或拒赔决定的过程。

6.5 赔偿和给付

6.5.1 一般概念

6.5.1.1 赔付 settlement;claim payment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6.5.1.2 通融赔付 exgratia payment

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本不应该承担或完全承担赔付责任,但仍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行为。

6.5.1.3 预付赔款 prepaid claim;interim payment

预付未决赔款

保险人对索赔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后任务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并在最终赔款金额之前,预先支付的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的赔款金额。

6.5.1.4 赔付通知书 claim benefit notification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生的领取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的书面通知。

6.5.1.5 理赔周期 claims processing cycle

保险人接到索赔或给付请求与结案之间的时间段。

6.5.1.6 保险金领取人 benefit receiver

领取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额的机构或个人。

6.5.1.7 拒赔 rejection

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索赔或给付请求做出的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的决定。

6.5.1.8 结案 closed claims

保险人对赔案中应承担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力执行完毕的状态。

6.5.2 赔偿

6.5.2.1 赔款 claim payment

保险人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予的经济补偿。

6.5.2.2 赔款计算书 claim calculation sheet

保险公司用于计算最终赔付金额的书面文件。

6.5.2.3 比例赔偿方案 principle of average

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对于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方式。

6.5.2.4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first loss basis indemnity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是否足额保险,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的赔偿方法。

6.5.2.5 比例责任分摊 contribution by limits

在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在保险金额总和中的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分摊方式。

6.5.2.6 限额责任分摊 contribution by independent liability

在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时其应负的赔偿限额与所有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偿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分摊方式。

6.5.2.7 顺序责任分摊 contribution by inception sequence

在重复保险中,以保险合同的签订时间顺序未依据分摊损失,由先与投保为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先赔偿,不足时再由后一保险人赔偿,依次类推,直至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足额补偿的分摊方式。

6.5.2.8 等额责任分摊 contribution by equal shares

在重复保险中,每一保险人等额承担赔偿责任直至每份保险合同项下的赔偿限额用尽或所有损失得以足额补偿分摊方式。

注:以最先发生者为准。

6.5.2.9 应付赔款 claims payable

保险人应该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赔付金额。

6.5.3 给付术语

6.5.3.1 给付 benefit payment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6.5.3.2 给付期间 benefit period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起止时间。

6.5.3.3 给付选择权 settlement options

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可以选择的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换为年金领取的权力。

6.5.3.4 提前给付 accelerated benefit payment

在被保险人死亡前,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前向被保险人支付部分身故保险金的行为。

6.5.3.5 协议给付 compromised benefit payment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金给付责任上存在争议,最后双方通过协议方式就赔付责任达成一致的行为。

6.5.3.6 满期保险人 maturity benefit

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

6.5.3.7 身故保险金 death benefit

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

6.5.3.8 生存保险金 survival benefit

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的时间或年龄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

6.5.3.9 残疾保险金 disability benefit

伤残保险金

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身体器官的缺失或功能的丧失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

6.5.3.10 保险领取年限 guaranteed annuity drawing period

年金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可以领取年金的最低保证年限。

6.6 代位追偿

6.6.1 代位追偿 subrogation

代位求偿

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行为。

6.6.2 代位 subrogation

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或按保险合同约定取得的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或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6.6.3 权利代位 subrogation of right;transfer of right of recovery

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自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6.6.4 物上代位 subrogation on salvage

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并且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拥有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力的情况。

注: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6.6.5 代位追踪原则 principle of subrogation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的原则。

6.6.6 代位求偿权 right of subrogation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享有的、由被保险人转移而来的、向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6.6.7 权益转让书 subrogation receipt

被保险人出具的证明已获得保险人赔偿并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的书面文件。

6.6.8 委托 abandonment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后,无条件的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保险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的行为。

6.6.9 残值 salvage value

被保险的财产遭受损失后剩余的经济价值。

6.6.10 应收代位追偿款 collectible subrogation recovery

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取得代位追偿权后,应向第三方主张的赔偿金额。

6.6.12 被追偿人 recovery party;liable party

因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收到保险人追偿的第三方。

6.6.13 垫付金追偿款 amount of recovered advance payment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人实际追回的垫付金额。

保险术语(2) - 保险合同管理术语

保险术语(1) - 国家标准GB/T 366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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